老槍就是老菸槍,基於尊重不敢在我車上抽菸。
(我會揍他!!
於是回程上車前,硬是在車邊哈(這裡要唸ㄏㄚˋ四聲哈)
了好幾口、吞雲吐霧一番,
確保體內尼古丁的濃度可以讓他撐回公司,
才心滿意足上車。
***********吸菸有礙健康*未成年請勿吸菸************
結果~這傢伙很順手捻熄了菸蒂,只見他一個MOVE......
隨手一丟~
(掩面......我真的不承認我有這種同事)
就上了車。
是說18歲以後我就沒有隨手丟垃圾的經驗了,
那個moment, 我其實正在和他對話,眼睜睜看著他的動作,
總覺得哪裡怪怪,又說不出來---再說腦容量不大的我,
一邊說話也沒辦法一邊分心思考我剛剛看到的有什麼違和的地方。
然後我上車、他上車,我發動,突然~~
對面賓士的車主: 一個穿著花襯衫、西裝褲的老大哥
(為何賓士車主都是大哥 歐巴ㄚ? 想必要到一個年紀才有錢開賓士)
快步走到我的車邊靠近副駕駛座的地方,還狠狠瞪我一眼。
我心想大哥我沒進過江湖吧! 沒招惹過你吧? 也絕對沒有膽子
對你騙財騙色啊!
大哥做了個動作: 蹲下,拾起什麼,然後再蹬我一眼
大哥請不要這樣殺氣十足~你要是陳浩南--我是說鄭伊健
還是山雞--我是說陳小春
我都想要撲過去說
我對不起你
又快步回他車上。
我仍然沒有意會過來,直到開出停車場,我驚醒並且大叫:
靠!! 老槍!! 他撿的是你的菸蒂!!
老槍很淡定說: 喔! 是喔~
媽啊! 老槍你家是住哪裡? 可以隨手丟垃圾隨意傾倒廢棄物的恐怖星球嗎?
台灣哪裡有這個地方?! 老槍你是哪來的?! 你是非法偷渡進來的吧?!
老娘要是被賓士老大哥的行車紀錄器拍到上電視
標題一定會下: 正妹駕駛水準不過如此?! 菸蒂隨手丟~
好啦! 應該不會有正妹兩字出現,只會強調我和我的乘客多沒水準。
這幾天風平浪靜、沒有網友肉搜我呼籲把這人揪出來這樣
(自以為人家有興趣肉搜嗎? 我是什麼咖啊?!)
想必賓士老大哥放過我、不跟我們計較啊!
謝謝賓士大哥!!!
(或是其實下個月衛生局的罰單就來了?!)
總之~亂丟垃圾、菸蒂都是不對的,我會好好再教育我那
同事,也請大家千萬不要學~
所以說什麼現代人冷漠、城市人缺乏人與人的互動
尤其小學的社會課本(現在小孩還有社會嗎? 好像都改成別的名字了)
還敘述說城鄉差距、都市沒有人情味云云......
怎會?!
我覺得現代人更
除了賓士哥這種正義使者,也有就算不公不義也要發聲
的偽正義魔人。
不管是真正的正義、居住正義、為保護環境、為保護動物
為消費者.....
或者假正義之名.......
上個月網路流傳的事件~
有個新聞: 男子去護膚店遭女友抓包
新聞鬧好大、因為是競選期間,還傳出是某候選人的親戚的事業。
(這意思是要說某候選人親戚很有錢還是要說他去按摩可能可以打折?)
重點是樹大招風還被取締、然後很多工程師下午時分就去護膚店
(不然那種地方是什麼時候去呢?!)
經過詢問箇中好手專業的男性友人螃蟹先生~
所謂護膚店可不是
自然美或是詩威特那樣幫你清粉刺、敷臉那種,
而是讓男性朋友身心舒暢的護膚(想必不是臉)
幾天後新聞再爆料,原來一切只是一場戲正所謂人生如戲,
原來男女主角都是臨時演員。
來人啊! 幫我點一首"一場遊戲一場夢"
但為何要演?! 難道是新型的行銷手法,
有可能喔! 被取締那天,據說現場很多竹科工程師哪!
要號召這些工程師跟傳統消費族群可能不太一樣,是靠網路宣傳來著。
或是選舉的某黑手法: 不是還傳出是某候選人親戚經營的店嗎?
但總之店紅了是事實(被取締也是事實)。
而整件事情都是假的啊!是假的啊!!
干....那就是腳尾飯事件的翻版但這次不是吃飯的問題是休閒娛樂
男子沒有被女友抓包,下跪也是假的......
但傳得繪聲繪影是真的。
這讓我想起台菲漁船事件中的便當事件,
還有很多各式各樣的網路謠言.....
很早以前我就體認到一件事,
就是"拜託別再分享或散佈來路不明的假消息"。
尤其是偷拍的影片啊! 不管是模特兒被偷拍還是誰
散佈是有罪的啊!!
而除了廣大網友的愛分享,愛爆料也是現代人不冷漠的特性吧!
還是說不肯吃虧~一點點都不肯。
舉凡買到包裝過期商品、蘋果派太燙、某個公園的設備壞掉、路不平.....
都可能上電視。
我想起我的同學雅芳,很久前跟我提過一件事:
話說當時金莎巧克力剛流行,我們同學間若有人被告白收到三顆金莎,
應該就是被大庭廣眾下說"我愛你"這麼轟動吧!
畢竟鄉下學生啊! 三顆金莎很貴的~
有天她姊姊的外國男友(後來成為她的姊夫)為了討好她,
買了一盒金莎巧克力給她。
但雅芳吃到一顆壞掉的,記得她敘述好像是壓扁了還是有小螞蟻。
她很氣憤地寫了一封信~當然是真的信紙、信封要貼郵票那種,
當時、我們都沒有email這回事。
她寫了信給廠商,投訴這件事。
不到一星期,廠商專程來訪,登門道歉,
和送上很大、很大一盒金莎巧克力~24顆裝。
雅芳開心死了。
雅芳沒有投訴媒體,當時我們只有台視中視華視,
(我們到底有多老?!還好不是黑白電視的年代我們看的是彩色的)
新聞時段也只有中午和晚上吧? 重大新聞報一報就差不多了,
不像現在一堆新聞台,每天十幾個小時不斷報新聞,
重點好多新聞我前兩天都在網路上看過了記者速度比我還慢是怎樣,
更不用說如果我把電視轉到新聞台,開個三個小時,
大概每一條新聞我都可以聽到RE批三次。
但雅芳得到道歉,也得到補償了。
比起投訴媒體 也許這樣得到的比較多呢!
真的啦! 我在某大企業客服部門工作過,
私下和解的案子真的比較有空間得到多一點補償,
一旦公開,通常就是一翻兩瞪眼的結局,
而且通常傾向不賠償: 就算只是賠一塊錢都代表公司認錯
認為錯在己方,所以公司的立場通常強硬、不願有賠償行為。
賠償事小、傳出去事大啊!!
何況,孰能無過,給對方一個機會嘛!
再說一個我聽來的故事:
學妹的同學一行五人去唱歌,是夜唱來著,
唱完結帳被收了8個人的人頭費,
學妹的同學據理力爭: 我們只有5個人,
但KTV的員工也舉證歷歷明明就是8個人,
最後雙方一起去看了監視器
(是的,KTV包廂裡面都有監視器請不要做些限制級的事)
然後....真的有8個人影。全部的人都毛~~~~起來了。
KTV的值班經理出來向他們道歉,當天夜唱費用全免,
另外給了他們一人一個紅包。
並拜託他們忘記這件事。
如果當初他們訴諸媒體,或是在網路流傳,
那麼不管真假,只會被渲染、被放大、然後KTV生意受到影響,
然後因為傳得太偏離事實,可能KTV為了自清只好提告.....
那樣究竟有誰得到好處?
為什麼要事事訴諸媒體?
當然~重大惡行一定要公諸於世避免其他人受騙上當或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這種人飢己飢 我倒楣希望其他人不要跟著倒楣的心態是對的啦!
但如果在餐廳看到蟑螂~是看到喔! 不是吃到,
或是包裝與內容物不符但是可以容許的狀況
(這也太多了,老婆餅一定沒有老婆、帥哥不一定是哥啊!)
或是為了小事情也要請記者、動用媒體等,是有些勞師動眾了。
然後我覺得記者也太好叫了吧那我明晚要去看電影不如你來幫我顧小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