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5日 星期二

關於那件事

其實我有幾個朋友是這個學校畢業的,
這些朋友都很正面、樂觀、正直、明辦大是大非。
所以一直以來我對這個學校頗為認同覺得校風很好。

直到發生這件事。

我從來不知道一個性侵案可以延宕一年多沒有結果。
受害者沒有得到應有正義、沒有得到補償、甚至,沒有得到道歉。
加害者沒有被法律制裁、沒有盡應盡的彌補或甚至是一個道歉。

我也很不懂,為什麼一件很明白、
很明確有對錯有受害方有傷害方
的事件,卻只被討論後.....就沒有了?

各個立場的社會人士或網友或有力人士不管是名嘴、
專欄作家或是師長、學長姊、校方、系方彷彿都義憤填膺,
群情激憤、話題不斷活動不斷.......
但激情過後,現在呢?

當然、沒有任何事能夠讓時光倒流、沒有任何事能讓
那天晚上的事像是沒發生過。
但對整個激情的討論引起的滔天巨浪裡的一些事,
我真的要說說......
學校一直到今年、一直到這個學期才由校長出個
官方版道歉、之前"什麼都沒做"絕對超過我的理解範圍。
光是一直透過心理系來找學生然後說找不到這點就
非常非常說不過去。
至於加害者能夠重回校園這點、除了這學校讓我深感
原來有錢好辦事之外,對於這位少爺我也是欽佩萬分,
要怎樣厚的臉皮,才能若無其事重回現場。

更不用說,這些教授、同學、學長姊聲稱的好意和
自以為是的說明、表述、討論、宣告、PO 文。
都讓我覺得.....這世界怎麼了!!

教授,關於學生之間情慾流動這件事......
不知道你是怎麼定義。也許你已經忘記你青春、
你還會情慾流動的時候。

我還記得,
身為比你青春一點、情慾還沒凝固還會流動的女生,
我必須告訴你,再怎樣青春、再怎樣衝動,
我們也不會在旁邊有嘔吐物的電梯口任情慾流淌。
我們有大把的地方可以去,他的宿舍、她的宿舍、飯店、旅館、
甚至是去任何隱密空間花前月下都會比電梯口排名靠前。

我也想要問:
發生這種事就是要報警、就是要報性平會、
就是要保護當事人的姓名個資。
報紙啊大眾媒體,連提到加害者啊嫌疑犯啊甚至真的罪犯
都會用王XX帶過了,為什麼這個事件在這個學校的工作小組的運作下
卻不斷出現當事人(尤其她是被害對象)和當事者男友的資料?

我也想問:
一開始就知道是性侵、後來還驗出有加害者的DNA,
又怎會走調、粉飾太平成"猥褻"。
性侵、性侵未遂和猥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吧?
從文字看都不同了更何況從法律看,
那麼就是一個應該要進入司法程序的事件,
為什麼還容什麼工作小組、溝通平台繼續工作?
更不用說這些師長、學長姊和同學的工作成果,
就是讓受害者更不好過。
成果都已經是如此、過程中不斷地拿這件事出來任由
這些各有立場的旁觀者來討論、來詢問甚至質疑,
這些、絕對不是傷口上灑鹽可以比擬。
要我說、整個你們認為很學術很厲害很威的過程,
叫做: 在傷口上插刀、再插刀、再插進去一刀、再轉一轉、
再刮出骨、剔出肉、再撒鹽、再撒糖、再放螞蟻爬進去。

蒼天不仁、莫此為甚。
對於老天爺的安排,我們只能說莫此為甚然後哀莫大於心死。

但是!!
她受到的傷害不是蒼天的安排。
是人為!!!
是那些人、那些她以為對自己好的
師長、同學、學長姊。

我年輕時曾經愛錯人,對方是個渣男。
騙財騙色還外帶劈腿成性。
當時我已經成年、對方也成年,
其實就是一場你情我願的戀愛然後沒有好結果這樣。

但是~當我的學姊知道這件事,
再轉述給其他學長姊時。
大家的反應就是"告他!!",然後其他就是......
該怎麼好好的、在不犯法的範圍內教訓一下這個男生。
大家七嘴八舌,討論熱烈。
其中有好幾種方式大概不會違法、但應該不符合社會善良風俗。
雖然最後沒有實行、不過學長姐們的意見很一致:
"現在是當我們學校的人可以這樣欺負嗎?"
"我們的學妹出這種事、就是要討回公道"
"我們學妹被這樣對待太可憐"

沒有任何一個學長姊覺得愛錯人的我應該要負責任。
(公平的說其實一定兩造都有責任啦!!)
更沒有任何一個學長姊覺得自己的學妹發生這種事很丟臉。
也沒有人覺得,發生這種事我們校譽或是科系的名譽有什麼問題。
當然也沒有人說什麼一定是我酒後亂性或是作風不正才會如此。

發現了嗎? 沒有學長姊會在這種事情上、認為應該死死的捂住、
免得傳出去學校或是科系的名譽不好聽。

再來,其實學長姊的討論我並不知道。
在很久很久之後,當我能坦然面對即使其實還是苦澀
但至少能正視這件事的時候,
學姊才講起當年的情況。

沒有人會覺得,已經情傷的我需要被當面討論。

那麼,這事件中那些學長姐和同學和師長到底是怎麼回事?
是要丟棄多少的同理心、同情心、同學愛才能這麼義無反顧的
去在整個過程中輾壓受傷害的人?

我真的、瞧不起這樣的人。深深的。